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,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扩大“江苏冷链”追溯管理范围有关事项通告:5月1日起,“江苏冷链”追溯管理的范围由进口冷链禽类、畜类、水产品,扩大至所有进口冷链食品(含冷冻、冷藏)。
通告要求,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通过“江苏冷链”如实填报商品名称、产地、生产日期、生产批号、重量、数量等信息,如实上传相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消毒证明等材料;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主体责任,使用“江苏冷链”追溯系统扫码进行入出库在线登记,确保货物信息与扫码交易信息一致。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、专区存放、专区销售要求,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,并在经营场所明确标识“进口冷链食品”和赋码销售。
凡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消毒证明、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,一律不得使用、销售。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。
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,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,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,可通过“江苏冷链”小程序扫码查询相关信息,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。对不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。(黄琳燕 王超然)
来源:南京日报
- 上一篇:粤菜预制菜抢“鲜”闯市场
- 下一篇:北京市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严惩重处
免责声明: 本网转载稿件均不代表中国生态食品网(www.stsp-gov.com)的观点,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。如涉及版权、稿酬等问题,请速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- 全国康养产业标准化工作交流会在成都圆满落幕
- 国家发展改革委: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
-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 端午节前粽子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结果显示安全状况良好
-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》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
- 让食品生产日期找得到、看得清
- 《食药同源预制菜营养与质量标准规范》在京发布,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
-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.73%
-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》
- 北京通州区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打造全链条社会监督机制
- 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召开夏季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
- 农垦系统全面启动“两大行动” 助力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
- 2024年国际食品安全与健康大会在京召开 聚焦新质生产力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
- 安徽推广食品生产风险防控标识 强化源头治理
- 鹤壁淇滨区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推进会,全力守护师生“舌尖上的安全
- 河南安阳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,发放“督导证”强化包保工作